役男出國留學申請
在取得認證過的在學證明後,回臺灣時就 可以在當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役男出國 申請。這份認證過的在學證明請好好保 存,以後只要回臺灣前三個月以內向學校 索取在學證明,並與之前認證過的在學證 明一起附上,就可以辦理役男出國申請, 不需要每次出國都重新驗證。第一次申請時,如果沒有辦法取得駐英臺北代表處認證過的在學證明,可以向學 校申請入學證明(入學許可),並使用該入學證明到當地之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役男出 國留學蓋章(非英語系國家的入學許可需要有中文譯本)。去出入境管理局時,必須 攜帶護照,護照影本,入學證明並填寫役男出國申請書,填寫完畢後可以至櫃台 抽取號碼牌等候叫號,辦理完畢並蓋章後於期限內出國即可。
役男出國留學後第一次回國時, 需在回來前三個月向學校索取在 學證明(confirmation of study letter)。取得在學證明後,必須向駐 英國臺北代表處申請驗證在學證 明。在待表處申請驗證時需要填 寫表格(如左圖),並攜帶證件(學 生證及護照影本),在學證明正本 及現金(如果要郵寄的話),申請 後認證的時間會依照學校的回復 速度而定,所以建議最好提早1 個月開始辦理。 |
入學證明與在學證明文件中應包括:
1. 與護照上拼音相同的學生姓名英文拼音 Student Name
2. 學生出生年月日 Date of Birth 3. 何時入學及正式上課日 Start Date 4. 高中以上正式學歷課程內容(科系) Programme of Study 5. 修業年限或何時畢業 Expected Completion Date 6. 學校的簽名以及蓋章 |